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為增強產業鏈
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,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黨中央、國務院決策部署,完善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調控、保障高質量發展用能需求的重要舉措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國家統計局近日下發了《關于進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的通知》。11月16日,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11月例行新聞發布會,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孟瑋認為,《關于進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的通知》從多個方面進一步夯實原料用能扣減工作基礎,界定原料用能的基本定義和具體范疇,對完善各層級原料用能統計核算體系提出具體要求,細化在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中扣除原料用能的具體操作辦法,增強與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制度的銜接協調,并在抓好貫徹落實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。
孟瑋表示,《關于進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的通知》提出的原料用能概念內涵符合國際通行規則,原料用能扣減能夠更加科學客觀地反映石化化工、煤化工等相關產業能源利用實際情況,有效增強能源消費總量管理彈性,為高質量發展騰出用能空間,為高水平項目合理用能提供保障,為增強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強化支撐,對經濟平穩健康運行具有重要意義。需要強調的是,原料用能扣減不是放松對石化化工、煤化工等產業發展的要求,不是鼓勵各地區盲目發展相關項目。一方面,要繼續嚴格落實項目準入要求。相關產業發展仍必須符合產業規劃和政策、必須履行必要的審批程序、必須在能效方面達到先進水平,并有效控制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,這些要求是一以貫之的。各地區、各有關單位要落實好相關政策要求,堅決遏制高耗能、高排放、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,從政策符合性、程序合規性、技術先進性等方面嚴把項目準入關。另一方面,持續推動產業節能和提高能效。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,并不意味著原料用能可以無限制、無效率地使用。節能審查、節能標準等工作仍將對原料用能消費提出要求,各地區、各有關單位要引導加快節能降碳先進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,持續推動節能增效。(文章采集自中國工業新聞網,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我們刪除)